| 你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对外宣传 > 外宣动态 > 正文 |
|
| 北京新闻界强化制度建设杜绝假新闻 |
| 新闻单位“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巡礼 |
|
|
2004年4月14日 17:00:51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09日
|
4月8日讯 记者阎晓明报道:北京市新闻宣传系统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结合北京新闻系统实际,把杜绝虚假不实新闻作为活动的第一战役,狠抓制度建设,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力争把虚假不实新闻赶出新闻媒体。 北京市“三项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经过深入调查分析认为,造成虚假失实报道的症结是稿件审核制度问题,本质是记者的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问题,因此,从制度建设入手杜绝虚假不实新闻,是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的突破口。 2003年12月,北京市委宣传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杜绝虚假新闻的若干规定》,随后召开新闻单位总编辑会议进行修改,并下发到各新闻单位征求意见,以新闻单位共同参与制定的形式,开展杜绝虚假不实新闻的全员教育活动,今年1月12日《规定》正式下发。 《规定》对坚持实事求是,完善稿件审核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严禁对新闻热线进行有闻必录式的报道,记者必须对事实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核对;严禁带着偏见采写报道,严禁发表匿名报道,新闻来源必须明确,严禁借匿名进行虚假报道。强调新闻单位必须完善和遵守两级审稿制度,必须完善和遵守各新闻单位内部的逐级审稿制度,编辑必须承担起稿件审核的基础工作;必须建立对暗访报道进行核实的制度;必须建立和完善对转载稿件的核实制度,除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重要媒体的稿件外,转载稿件必须向原载媒体核实,必要时向当事方核实。建立对外部稿件的审核制度,对通讯员、特约记者的稿件必须指派编辑记者核实。 《规定》还制定了严格的惩处制度。《规定》下发后,各新闻媒体立即组织全体编辑记者学习贯彻。北京青年报结合落实《规定》,编辑了“虚假不实新闻报道案例”,对近年来北京青年报、市属媒体和世界主要媒体刊登的虚假不实报道以及全国假新闻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北京晚报结合本单位发生的虚假新闻的教训进行对照检查;北京日报、北京电台、北京电视台以及千龙新闻网等也结合各自实际落实《规定》,严把稿件关。各新闻单位严格执行惩处制度,自《规定》发布以来,先后有6人次受到处分。
|
| (编辑:刘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