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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趋势及其对策

2004年4月12日 16:06:09  作者:李向阳  来源:求是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全球区域经济合作也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与此同时,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动机、地域分布及组织形式出现了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影响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方向与格局,给民族国家带来新的机遇,也提出新的挑战。我国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积极应对全球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潮流,将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的一项重要任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区域经济合作

    现代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合作始于二战以后。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为摆脱殖民统治,减少对发达国家经济的依赖,曾大力开展南南合作,推进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经过80年代的沉寂后,90年代区域经济合作再次获得迅猛发展。按照WTO的统计,到2002年底,向WTO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通告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已达259项,其中尚在实施的176项;此外,有70项协定虽然没有向WTO通告,但已经开始实施;大约还有70项协定处于谈判进程之中。依据区域贸易协定生效的时间划分,有一半是在WTO时代(1995年以后)完成的;而在GATT时代完成的另一半中,尚在实施的只有51项。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与两个因素直接相关:一是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者的美国,开始寻求区域贸易合作,1988年与加拿大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定后,1994年又完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二是冷战结束后,经互会瓦解,中东欧国家除了相互间签署了大量的双边贸易协定外,还纷纷与欧盟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定。

    区域贸易协定从低级到高级大致有五种形式: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政治经济一体化。目前,绝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是自由贸易区,只有欧盟、南方共同市场等少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超越了这个阶段,并在向更高阶段迈进。

    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的最直接影响体现在贸易领域。目前全球已有45%以上贸易属于区域内贸易,预计3—5年后会超过50%。这意味着全球贸易的一半以上将不再属于多边贸易体制管辖范围。

    尽管全球范围内区域贸易协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地区间的不平衡却相当严重。欧洲是区域贸易协定最集中的地区,目前占全球已实施数量的50%以上。过去10年间,美洲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最快的地区,目前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已经初步完成,如果2005年协定能够如期实现,整个美洲大陆将成为统一的自由贸易区。北非和中东地区以“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为基础,该地区各国正通过第二代双边区域贸易协定加强与欧盟的联系,目标是在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非洲主要区域贸易协定组织已经提出在2028年建立非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目标,以实现非洲经济一体化。相比之下,亚太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水平较为滞后。

    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同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区域经济合作相比,目前的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出许多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将会对全球经济运行机制和发展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静态经济收益正让位于动态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强调对成员国的静态收益,包括改善成员国的贸易条件,获取规模经济收益,强化竞争,吸引外国投资等。但经验研究显示,这些静态收益并不大。近年来,民族国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动因更多的是寻求动态收益和非经济收益。其一,多边贸易体制无法满足一部分国家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需求,由此导致一些相似的国家撇开世贸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由于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无法达成的协议却经常能够在双边或诸边贸易谈判中达成,所以区域贸易协定能够充当多边贸易谈判的试验场。其二,一些大国把区域贸易协定作为增强其市场影响力或规避世贸组织非歧视性要求的一种手段。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实施一些在多边贸易协定中尚未存在的规则,并向贸易伙伴施加压力。其三,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把区域贸易协定作为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国内制度改革进程的机制。它们利用区域贸易协定向外部世界发出一个清晰而可靠的信号:本国的贸易自由化体制和制度变革具有长期稳定性。其四,为了保障市场准入,被排除在区域贸易协定之外的国家要么加入已有的区域贸易协定,要么创建新的区域贸易协定。其五,扩大对国际经济规则的影响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经济规则对民族国家的约束力越来越大,任何国家都不再会忽视规则的制定过程。但在实践中,没有一个国家(包括美国)能够单独决定规则的制定过程。通过区域贸易协定,一国的呼声更容易在多边谈判中得到放大。无论是对大国还是小国都是如此。其六,寻求区域经济合作的非经济收益。由于区域贸易协定把其成员的经济客观上融为一体,各成员之间的政治、安全、外交领域的共同利益必然会增加。同时,区域贸易协定通常能够提供区域内的公共产品,如环境保护、共同资源开发、打击跨境犯罪等。此外,近年来的区域贸易协定涵盖的领域越来越广,从关税减让扩展到非关税壁垒减让,从贸易扩展到投资,从经济扩展到非经济领域,如劳工标准、民主制度等。

    第二,南南合作逐渐让位于南北(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合作。在20世纪60—70年代第一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浪潮中,南南合作曾经一度辉煌。而90年代以来的区域经济合作,南北合作以及北北合作已占据主导地位。许多早期南南型区域贸易协定已是名存实亡,有的甚至干脆解散。主要原因是它们对其成员的收益有不同的影响。经验研究显示,在南南型贸易组织内,成员之间的经济绩效在逐渐拉大;而在南北型贸易组织内,成员之间的经济绩效在逐渐缩小。例如,在欧盟内部,20世纪80年代中期,爱尔兰、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人均收入分别只相当于欧盟最富裕国家(德、英、法、意)平均水平的61%、49%和27%,到90年代末期分别上升到91%、67%和38%。相反,在东非共同市场、中美洲共同市场、西非经济共同体,因成员国内部收益分配不均衡而陷入困境,其中东非共同市场因无法满足两个落后国家(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要求而在1977年被迫解散。一项针对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趋势:南北型合作有助于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南南型合作这种功能则不明显。

    第三,大国之间的竞争正让位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竞争。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决定了它一直是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推动者。在多边贸易体制内部,尽管当时欧共体的发展对美国是一个挑战,但并没有威胁到美国的霸权地位。当1986年欧共体决定在1992年与欧洲自由贸易区合并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时,美国第一次感到霸主地位受到了威胁,因为新的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市场规模将首次超过美国。面对这一挑战,美国放弃了拥有悠久历史的“孤立主义”传统,着手推进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建设。1992年,欧盟签署《欧洲统一法》,美加自由贸易区也同步扩展为北美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产生和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标志着美欧之间的竞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大国之间的竞争由此开始演变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之间的竞争。此后,欧盟积极开展“东扩”,美国致力于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到2004年,欧盟“东扩”完成接纳首批10个新成员国之际,也是美洲自由贸易区正式谈判结束之时。

    除了各自完成上述扩张外,美欧在世界其他地区的争夺也不断加剧。欧盟已与土耳其签署了关税同盟条约,与地中海国家、中东欧国家、南非、墨西哥、智利缔结了自由贸易区协定,与南方共同市场、新加坡的谈判也在进行之中;通过2000年的“科托努协定”,欧盟将用自由贸易区协定替代原有的“洛美协定”。而美国与以色列、约旦、新加坡、澳大利亚、巴林、新西兰、东盟、非洲国家和地区之间也已经或正在商谈缔结自由贸易区协议。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基于其中东战略提出了2013年与中东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而在此之前,欧盟已经决定在2010年与这些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这一建议典型地反映美国正利用区域贸易协定服务于其全球战略的倾向。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前景及其对策

    与大西洋两岸区域经济合作的蓬勃发展相比,东亚地区(尤其是东北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进程是十分缓慢的。2002年之前,该地区的三大国(中、日、韩)基本上游离于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之外。虽然APEC覆盖了这一地区的所有国家和地区,但开放性和非约束性特征决定了它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及亚洲金融危机使这一地区开始意识到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性。亚洲货币合作和“10+3”(东盟+中日韩)机制的启动,标志着该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开始步入实质性阶段。在这一框架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主张,如提出建立东盟与日韩的自由贸易区、东盟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东盟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等方案。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该地区大国开始致力于发展区域经济合作。一直奉行多边贸易合作的日本已开始与韩国、智利、墨西哥、东盟等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2002年已与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韩国2002年10月与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定,与日本、东盟等国的相关谈判也在进行之中。同时,韩国还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推动者。

    中国在开展区域经济合作领域起步较晚,但却成了东亚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推进者。2001年,我国与东盟率先达成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同样,中国对待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安排也持积极的态度。在2003年10月的“10+3”会议上,中日韩三国领导人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标志着三方合作进入新阶段。显然,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立场的转变,是中国为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而作出的一项战略选择。

    第一,加入WTO之后,中国经济在融入全球经济的同时,也面临日益增大的外部冲击风险,而区域经济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为各国回避全球化的风险提供了一个避风港。多年来,我国的出口严重依赖欧美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一直是对外贸易的目标之一。参与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是缓解出口市场单一化的重要途径。当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不仅仅限于贸易领域,还涉及技术、资本、汇率等多种领域。这对于引进外资和技术,化解金融风险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周边安全与稳定是国家安全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有助于为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区域贸易协定是地区性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通过参与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我们有可能获得区域内环境保护、资源共同开发及消除历史矛盾等多种收益。

    第三,作为WTO的成员,中国既要接受现行的国际经济规则,也要力图影响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从而维护自身的利益。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国际经济规则制定的影响力却十分有限;而实践证明,一国通过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来扩大对规则制定的影响力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虽然东亚地区的国家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自然对待国际经济规则的立场也不尽相同,但随着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各方的共同利益会越来越多,立场越来越接近,从而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合作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第四,作为一个大国,中国积极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将有助于提高东亚地区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目前,美欧已经形成全球经济新的两极,东亚地区能否充当全球经济的第三极将取决于该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进程,尤其是该地区大国的意愿和立场。

    第五,中国的主权范围内存在四个独立关税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将会持续相当长时期。引入和借鉴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将有助于加强相互间的融合,有利于最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当然,必须看到,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同样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但总体看来,中国无论是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还是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都决非权宜之计,而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必然选择。

(编辑:郑翔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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