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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年投3000万催生文艺精品

2004年7月23日 09:58:00  作者:卜松竹、唐小兵  来源:广州日报

   据广州日报讯 在今后三年中,广州将每年拿出1000万元文艺精品创作和出版专项经费,支持文艺精品创作。这是记者从19日至21日在从化市召开的2004广州市文艺创作研讨会上获悉的。文艺界人士分析,此举投入力度之大,在广州可谓前所未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建华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研讨会上,来自广州市各文艺生产单位的负责人、艺术创作骨干及广州地区部分特邀专家代表对《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广州市文学艺术创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而其中最能引起他们兴趣的是这样一段话:“市委宣传部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设立1000万元文艺精品创作和出版专项经费。制订相关的项目管理条例,对于重点项目给予前期创作投入,并根据作品质量给予生产投入;对于经省市文化主管部门选定,推荐参评国家级奖项的重点项目,视作品情况给予宣传投入;扶持出版优秀作品。”与会者表示,此举足见市委、市政府对繁荣文艺创作、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决心和态度。
  记者发现,除了这3000万元外,广州近年来对于文化精品的投入力度呈现迅速增长的局面:“文艺精品收藏专项资金”、“城市雕塑工程专项资金”、“广州之夜文艺精品演出专项资金”每年各投入100万元,还有“跨世纪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等。
  据了解,这次每年投入的1000万元将尝试以项目招标形式组织和鼓励创作。有关负责人解释,“如果拿1000万‘撒芝麻’,一年过去可能什么也看不着。这些钱应该是拿来扶持精品力作,还有一些看起来还不够成熟,但有潜力的作品。”
  《意见》还指出,要逐步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文化生态环境、有利于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良性机制和有利于艺术生产持续发展的演出市场体系,努力使广州成为优秀文化艺术人才的聚集地,优秀文化艺术产品的催生地,优秀文化艺术成果的展示地。
  会议上还发出了《关于组织广州市文学、戏剧作家深入基层、体验生活的意见》。这是广州市第一次就艺术家深入基层发布正式文件。文件提出,要有计划地组织广州市属文艺创作生产单位、研究
  所的专业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剧作家,分批联系、落实到广州市各区、县级市、街、镇以及市直各单位挂职锻炼。期间各文化主管部门要在经费、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确保创作人员挂职期间所在单位原工资、奖金、福利生活待遇不变;有条件的单位,可考虑给予深入生活的专门补贴。对于在挂职期间表现突出、成果显著的作家将给予重点支持。

 
(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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