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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报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最近曝光了两起假记者违法犯罪事件。2月17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假记者易校成犯敲诈勒索罪,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这是继去年审理假记者何金城诈骗案后,该院审理的第二起同类案件,也是全省清理整顿记者站工作中郴州市所采取的一个行动。
现年52岁的易校成系我省某新闻单位待岗人员, 他在长沙某市场购买了一本假“记者证”,自行填上“中央新闻单位驻湘记者分会《内参》部”的单位名和自己的姓名,于去年9月伙同驻湘记者分会某聘用人员到郴州市某集团公司以新闻调查为名进行敲诈,易校成从中非法获利75000元。去年10月29日,易校成还以帮人“摆平”案子为由,勒索100万元,后因对方无力支付而没有得逞。
现年53的何金城是郴州市桂阳县人。1998年,他采用不正当手段成为“中国律师报郴州工作站站长”,他伪造相关文件,以招工和建设“法制日报郴州工作站大楼”为名,骗取钱财约60万元。他还摇身变成“法制日报《金剑》杂志郴州工作站站长”,在郴州以新闻采访和法律服务的名义,非法收取不知情村民的钱财近10万元,并歪曲事实进行新闻报道或以此要挟当地政府、单位,诈骗钱财。虽然法制日报社和郴州市宣传主管部门多次警告,但何金城依然胡作非为,并将“根据地”迁往长沙市,成了“法制日报《金剑》杂志湖南记者站站长”。去年1月,北湖区法院审理了何金城诈骗案,一审宣判何金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省报刊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最近一段,将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清理整顿一批违规和非法记者站等机构,维护新闻工作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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